
详细信息通过各高校招生简章详细了解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为省级统考、省际联考和高校校考。
(一)省级统考包括6个类别,分别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和书法类,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承办院校及有关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实施。
(二)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高校校考,按有关高校的要求执行。
(一)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方式及时间与普通类专业相同,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高考报名时,在“是否报考艺术类专业”栏目选择了“报考”的考生,可以同时填报艺术类志愿和普通类志愿。
(二)考生填报志愿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编写的《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依据。填报征集志愿时,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网“云南省招考频道”公布的院校缺额计划为准。
(三)艺术类考生可根据自身考试成绩填报不同类别、不同院校的专业志愿,也可填报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填报志愿时应注意所填报专业认可的成绩项和排序规则。
(四)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查阅《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高校招生章程,了解学校对报考资格、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单科成绩、唱法、器种、舞种、身体条件、性别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学校收费标准等信息,因误填、错填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一)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专业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有关专业安排在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二)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高校,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按要求将考生志愿及成绩信息提供给高校,由高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和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
(三)使用省级统考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有三种计算方式,高校在编制计划时每一个招生专业须选定其中一种进行排序。
(1)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各占50%折算

(2)按文化成绩占70%、专业成绩占30%折算

(3)按文化成绩折算

院校选定的排序规则将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编写的《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上进行公布,投档时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云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以院校选定的排序规则计算的综合成绩投档到专业。
(五)校考专业考生在录取时必须在省统考和校考专业成绩都达到相应要求后,方可参加录取。参加校考的考生应提前咨询拟报考院校,确认拟报考的校考专业对省统考的要求,防止出现因未参加相应的省统考而导致不能被录取的情形。
2023年录取规则说明:

2024年录取规则说明:

艺考:规则的变化已经可以体现对文化成绩的要求明显在提高,未来的升学选拔将倾向更多综合能力更强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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