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滨海学院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第十一条 学生转专业
一、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依据《青岛滨海学院学生专业调整办法》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一次专业。
二、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三、各专业根据教学资源实际,分别在每年的6月上旬和12月上旬确定允许转入和允许转出的名额并上报教务处,教务处统筹汇总并报学校专业调整委员会同意后向学生公布。6月中旬和12月中旬教务处接受学生调整专业申请,经学校专业调整委员会批准后,于6月下旬和12月下旬公布调整结果。
四、申请转入/出学生数量超出专业允许转入/出名额的,按学生上学年专业综合成绩排名择优调整。
五、学生调整专业前所修学分认定办法:所修公共课学分可直接认定;相同课程学分可直接认定。
六、调整专业的学生按所调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学生转专业,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青岛滨海学院学生调整主修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6,写明调整专业的原因,出示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班主任全面了解情况后(包括学生家长的意见),在学生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报二级学院负责人,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审核汇总后通过网络途径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专业调整委员会,经学校专业调整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四)审核批准的转专业学生一般在开学第一周内办理完《青岛滨海学院学籍异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由转入学院和转出学院做好学生交接工作。
(五)《青岛滨海学院学生调整主修专业申请表》,一份教务处留存,一份二级学院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