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大学
找专业
找职业
招生计划
一分一段表
提前批
省控线
特招专题
高级查询
录取风险评估
模拟志愿填报
我的志愿表
立即注册
高考百科
生涯测评
选科助手
咨询
登录
|
注册
就业率
升学率
出国率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出转专业:
(一)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在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以转入专业能顺利完成学业为原则。
第二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一)本、专科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二)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三)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四)提出跨科类转专业需求的学生;
(五)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某专业转出或转入的人数原则上不能超出该专业的5%,若超出5%时,按照平均学分绩点的排名进行取舍。
第二十五条 转专业申请每学年受理一次,在每年的12月份进行。
第二十六条 转专业的办理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转专业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
(二)学院、学校进行审核,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到教务处领取《转专业通知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学校对获批转专业的学生,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转专业学生学分折算:转专业学生原则上需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补修满该专业的所有学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在原专业已获得学分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吻合的,予以承认,其他课程学分列入公共选修课学分。
暂无数据
Copyright 2024www.dezhongshengxue.cn All rights reseved云南德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号:滇ICP备202401628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