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旅游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川旅院 〔2023〕3 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 2024 年度学生转专业工 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四川旅游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川旅院 〔2023〕3 号)文件(附件 1)规定的 2022 级、2023 级全 日 制本科生,2023 级全日制专科生。
二、时间安排及流程
(一)3 月 5 日,发布通知。学校通过教务处网站“通 知公告 ”栏发布《关于做好 2024 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 知》。各二级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将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与 计划表予以公布。各二级学院转专业计划汇总表见附件 2。
(二)3 月 6-8 日,学生申请。学生填写《四川旅游学 院转专业申请表》(附件 3),交所在二级学院。所在二级 学院审核其转出资格,填写意见并汇总,统一交与拟转入学 院。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一律不受理。
(三)3 月 11-13 日,转专业考核。拟转入学院根据公 布的转专业工作方案,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经学院党政 联席会审核、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如实填写《四川旅游学
院转专业考核成绩汇总表》 (附件4)。将汇总表电子版, 以及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与学生转专业 申请表等材料一并提交至教务处 C105 办公室。
(四)3 月 14-20 日,复核发文。教务处复核拟转专业 名单,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公示时间 3 天。公示期间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正式发文。
(五)3 月 26-27 日,学籍异动处理。正式发文后,教 务处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和学校教务系统中对 转专业学生进行学籍异动处理。转专业学生到教务处领取 《四川旅游学院学生学籍异动通知单》,交转入学院,并到 转入学院报到注册。
(六)3 月 28-29 日,成绩认定。转入学院对转入学生 进行成绩认定,填写《四川旅游学院学籍异动学生课程认定 审核表》(附件 5),并及时将课程认定表交至教务处 C108 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一)转专业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 关学生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 部署,严格按照川旅院〔2023〕3 号文件要求执行。在对拟 转入学生进行考核时,应做好记录,考核过程须做到可追溯、 可倒查;
(二) 申请转专业学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如有弄虚
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转专业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 理;
(三)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向学生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及 计划表,接受学生咨询,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教务处咨询电话 028-84825020,联系人: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