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学院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管理规定(暂行)》、《保山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和《保山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包括:2022级本科学生的第二次转专业和2023级本科学生第一次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我校自2022级开始实行学分制管理,从2022级开始,本科学生可以申请二次转专业。学生第一次转专业安排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前,第二次转专业安排在第二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前。
二、转专业对象
(一)第二次转专业对象:2022级本科学生。
(二)第一次转专业对象:2023级本科学生。
三、允许转专业情况
(一)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需转专业才能正常学习者。
(四)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要求,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学生可以申请互转。
四、不允许转专业情况
(一)按照国家或者学校招生规定不得转专业的。
(二)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三)由专科学历层次转入本科学历层次者。
(三)在文史、理工、艺术、体育等不同科类之间跨类的。
(五)“三校生”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不能转专业。
(六)五年一贯制与三年制统招专业不能互转专业。
五、转专业程序办理
(一)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务处发布转专业通知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明确接收转专业学生条件及考核办法(包括考核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程序等)。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应提前在二级学院网站及公示栏公布,该项工作在4月30日前完成。
(二)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保山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学院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教务处,该项工作在5月10日前完成。
(三)学院审核通过的拟转专业学生的材料经教务处审核后统一送交拟转入学院,该项工作在5月14日完成。
(四)拟转入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学院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在考核结果的基础上签署是否同意转入的意见后,将转专业学生的材料报至教务处,该项工作在5月21日完成。
(五)教务处汇总审核转专业学生信息,报校长办公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转专业结果,公示完成后发文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该项工作在5月31日前完成。
(六)教务处按文件要求将转专业学生进行学籍异动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学生须认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如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其申请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转入学院需认真审核,并充分考虑本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人才培养方案的变更情况和专业建设的实际情况,确保学生能补修相关课程。例如:转入专业新学期停招,一律不允许学生转入。
(三)同意转专业的学生需在原专业完成本学期课程并参加期末考试,在学校通知开始选课时,转专业学生需联系转入学院秘书老师,在秘书老师指导下完成新专业选课任务。
(四)新学期开始后,同意转专业学生进入新专业就读。转入学院应在学生报到后2周内完成学分认定,并指导学生制定补修计划。转专业学生需按照转入专业课程安排时间,按要求修读完相应课程。凡未修读的通识必修课或专业必修课应补修;已修读的同类课程成绩合格的可申请免修,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后承认其所得学分。
(五)请学生注意报名截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请各二级学院在5月10日前将附件1、附件2及转专业工作方案的纸质材料交教务处223办公室汪崇媛老师处,附件2及工作方案电子档发至邮箱:364525644@qq.com。
转专业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应引起高度重视。相关通知应充发考虑到学生的意愿,详细说明学校的相关要求,明确标准、规范程序、阳光操作,确保此次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罗昊、汪崇媛 电话:0875-2864697
附件:1.保山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2.保山学院学生转专业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