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2023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甘肃政法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甘法大发[2023]72号)文件的规定,经各学院工作小组制定转专业工作计划,教务处审议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现将本年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转专业受理范围为2021、2022级普通本科学生。
二、转专业原则
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 转专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学生专业兴趣原则;学生自愿申请原则;同等条件下择优选拔原则。
(一)学生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且具备专业潜质潜能;
(二)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且绩点在2.8(含)以上;
(三)思想品质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各专业转出、转入学生总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本班级人数的10%。
(五)若申请学生人数超过转入专业接收人数,即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相关学生进行考核;若申请学生人数不超过转入专业接收人数,即由转入学院组织相关学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学校统一择优确定转专业学生。
(六)依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生身体条件应符合转入专业体检要求,转入公安类专业的学生需进行面试、体测等专项考核。
(七)艺术类专业学生须在艺术类专业间申请转专业。
(八)专科起点升本科学生、法学藏汉双语等政策性专项学生一般不允许转专业。
三、办理流程
1.2023年6月14日-6月16日,各学院组织咨询、报名。申请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学院将申请表汇总并签署是否同意转出的意见后报教务处。
2.2023年6月17日-6月19日,教务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接收学院,接收学院再次进行审核。
3.2023年6月20日-6月25日,申请学生人数超过转入专业接收人数的,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相关学生考核;申请学生人数不超过转入专业接收人数的,由转入学院组织相关学生考核、筛选,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4.2021年6月26日-6月30日,教务处对各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
5.期末考试结束后,教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的转专业基本条件(原则中的第(一)、(二)、(三)款),对获准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复核,若出现不符情况,即取消该生的转专业资格。
6.经校长办公会批准,获转专业资格的学生,秋季学期开始修读转入专业的课程。
四、其他要求
1.学生转专业后原则上编入同一年级学习。
2.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取得成绩的课程, 若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有相同或相似课程,则认定为相应课程;若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没有相同或相似课程,依照课程与专业的相关性,认定为专业选修课或通识选修课。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学生第一学年没有修读的必修课程,在转入新专业后必须予以补修。
请各学院将此通知精神及时传达给每位学生,并根据有关要求和现有班额情况,严格审查转入、转出学生资格,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各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及标准
2.甘肃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甘肃政法大学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汇总表
4.甘肃政法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成绩汇总表
甘肃政法大学教务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