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大学
找专业
找职业
招生计划
一分一段表
提前批
省控线
特招专题
高级查询
录取风险评估
模拟志愿填报
我的志愿表
立即注册
高考百科
生涯测评
选科助手
咨询
登录
|
注册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第三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条 学生转专业,应当在公安类专业之间,非公安类专业之间进行:公安类专业可申请转入非公安类专业,非公安类专业不得申请转入公安类专业,非汉藏双语教学专业不得申请转入汉藏双语教学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并有一定成果的;
(二)因患有某种疾病,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业的;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应当优先考虑。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学生转专业原则上一年级平级转,二年级降级转,毕业年级不得转专业。
学生转专业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暂无数据
Copyright 2024www.dezhongshengxue.cn All rights reseved云南德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号:滇ICP备202401628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