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2023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学生学习积极主动性,满 足学生学习兴趣和专业发展,根据《山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 定》(晋师校字(2017)29 号)、《山西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调整规 定》(晋师教字(2015)4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 2023级本科生调 整专业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级本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
各专业转出和接收名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2023级在校本科生 数的 10%。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准许调整专业:
1.申请学生在某些方面有特殊才能或兴趣爱好,通过转入专业的 专业知识水平测试者。
2.申请学生因公伤或患某种疾病、生理缺陷,由本校指定的医疗 单位检查证明,并经校医院复查核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 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和专业发展情况,在学生自愿的基础
上,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二)申请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调整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由低录取批次专业转为高录取批次专业者。
3.招生类别属于艺术及体育类或国家有明确规定者。
4.在校期间已有一次专业调整者。
5.公共必修课有不合格记录者。
(三)公费师范生不允许调整专业。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制订细则。学院根据本通知及学院实际情况制订《XX 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于2月26 日前报教务部教务科备案, 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学生提交申请(2月26 日-2月27 日)
1.学生下载填写《山西师范大学专业调整申请表》(可在教务部官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2.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诊断证明等)交所在 学院教学秘书处。
(三)转出学院审核(2月28 日-2月29 日)
1.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综合审查,符合转出规定 的,在《山西师范大学专业调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通过审核 的拟转出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
2.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转出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诊断证明等)签字盖章后交教务部教务科。
(四)转入学院审核(3月 1 日-3月6 日)
1.拟接收学院按照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审核学生申请资格, 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将拟接收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
2.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学生《申请表》及申请材料签字盖 章后交教务部教务科。
(五)教务部审核公示(3 月8 日前)
教务部汇总并审核拟转专业名单,报学校转专业工作组审定;审 定后公示 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教务部根据转专业名单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对转专业学生专 业信息进行变更。
(二)转专业学生于批准后的当前学期进入转入专业学习。
(三)转专业学生的学分、毕业、学士学位授予等要求,按照转 入 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如果因转专业导致学习困难而最终不能
毕业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需补修转入专业已开设的专业必修课。 原 专业的已修课程学习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冲抵转
入专业的该门课程。
(五)学生经批准转专业后,一律按转入专业同年级收费标准缴 纳学费。
(六)师范专业学生转入非师范专业后,从转入的下一学期起,
不再享受师范生助学金待遇;非师范生转入师范专业后,从转入的下 一学期起,享受师范生助学金待遇。
(七)各转入学院在考核录取环节中应注意相关资料的留存,做 好痕迹管理以备查。教务部将对本次2023级本科生调整专业工作全 程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可向教务部反映,联系电话:2051071 (教务部教务科)。
教 务 部
2024年2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