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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第三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六条 学生被我院录取,一般应当在校内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须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 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我院指定的市级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
3、 经学院认可,学生却有某种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第十九条 学生转学与转专业均须由本人向本人所在系提出申请。转学与转专业的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1、 学生在本院范围内转专业,由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所在系同意推荐;由教务处会同拟转入系组织笔试、面试、拟转入系签署意见,并附考核的原始材料和其它有关的证明材料,由学院教务处审核批准。
2、 转入其它学校者,经两校同意,还需由内蒙古教育厅批准(跨省者须两地主管高教部门批准)。并由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抄送转学校所在地的公安部门。
3、 学生转专业、转学的手续,应在每学年开学前办理。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与转学。
1、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 、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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