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医学院2021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为贯彻《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黑教学〔2014〕71号)、《齐齐哈尔医学院学生学籍异动实施细则》[2017]150号文件文件精神,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请时间:
二、申请对象: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含预科生、对口升学“三校生”、药学类、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学生、专升本学生。
三、办理流程
1.学生工作部(处)网站9月13日公布2021级各专业成绩排名,成绩排名符合要求的学生于9月13日至 9月 16日自愿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转专业申请(确认)表》,以转出学院为单位 9月 19日下午之前上报学籍科。专业志愿填写后不得更改,资格排名不顺延。
2.9月21日至9月23日,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公示转专业申报学生名单,并报学生工作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审议。
3.经院长办公会批准转专业的学生, 9月30日到教务处教务科填写《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情况确认表》,之后到学生工作部(处)领取专业调整通知单到转入学院、专业报到。
四、名额分配
(一)各专业转出名额
1.按照成绩排名确定转出名额:各专业转出比例为2021级各专业在校生人数5%。
(1)病理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按同一专业统计。
(2)临床医学专业实验班1班和实验班2班,由于教学环节与课程设置不同,两班级合并独立统计。
专业名称 | 专业总人数 | 可转专业人数 |
临床医学(包括病理学方向) | 761 | 38 |
临床医学(实验班) | 97 | 5 |
儿科学 | 49 | 2 |
应用心理学 | 30 | 2 |
社会工作 | 25 | 1 |
精神医学 | 163 | 8 |
医学影像学 | 188 | 9 |
医学影像技术 | 37 | 2 |
康复治疗学 | 87 | 4 |
生物医学工程 | 24 | 1 |
医学检验技术(四年) | 38 | 2 |
护理学(四年制) | 262 | 13 |
助产学 | 49 | 2 |
预防医学 | 123 | 6 |
公共事业管理 | 29 | 1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26 | 1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26 | 1 |
口腔医学 | 142 | 7 |
中药学 | 27 | 1 |
临床药学(5年) | 40 | 2 |
制药工程 | 27 | 1 |
2.有特殊专业才能及专长、由于身体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士兵退役返校申请转专业的,不受转出专业名额限制。
(二)转入名额
为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各专业不限制转入人数。
五、成绩排名
成绩排名为大一学年所有必修课成绩相加由高至低排序所得,额满为止。
六、转专业条件与要求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具备转专业资格:
1.对其它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学习成绩优秀,第一学年必修课总成绩在本专业中排名前5%者:
2.由于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或因留级、降级、休学期满原专业发生变化者:
3.经学院确认,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者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4.因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及学院专业调整的需要,经学生本人同意而调整专业的: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者,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根据学院相关规定,优先考虑。
(二)以下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申请在文科、理科不同专业科类之间互转;
2.严禁低批次录取学生转入高批次专业;
3.不同学制之间申请转专业者。
4.按大类招生学生,只能参加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
5.预科生、免费医学生(本科提前批)、对口升学“三校生”、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学生(一批B)。
七、有特殊才能及专长的,需提供本人具有特殊才能或专长的相关佐证材料;由于身体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需提供校医院诊断书,转入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需提供佐证材料;士兵退役返校申请转专业的,需提供《士官退出现役证》等佐证材料。
八、专业调整后,学费依据物价部门批示为准。
九、公示期间,对成绩排名有异议者,可在各学院辅导员办公室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自行统计。
咨询电话:0452-2663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