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健康医学院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全日制专科生转专业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 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和《上海健康医学院全日制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上海健 康医学院全日制专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学生 转专业工作,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学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 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4年全日制专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上海健康医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10日
附件:
2024年全日制专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 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和《上海健康医学院全日制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上海健 康医学院全日制专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学生 转专业工作,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学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 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一)成立转专业选拔与认定工作小组
各学院成立转专业选拔与认定工作小组,由组长、副组 长、成员、秘书组成,组长为各学院院长或书记,副组长为 学院教学副院长或副书记,成员为各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 任及骨干教师,秘书为各学院院办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学秘 书。
(二)工作小组职责
工作小组的总体工作职责为负责集体讨论制定学院转 专业工作的实施计划,组织、协调转专业选拔与认定相关工 作,制定转专业学生课程补修(免修)方案、明确分工,责 任到人。
二、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规定的时间内向所 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
1.学生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须提供报刊文章、 学术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2.创业休学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
3.在校期间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 专业;
4.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 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继 续学习;
5.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
符合以上情况1、2的,简称第一类转专业;符合以上 情况4、5的,简称第二类转专业。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含艺术类、体育类、高 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2.申请转入或转出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 有明确约定的专业,含定向委培专业、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 专业等;
3.由低学历层次申请转入高学历层次;
4.第一学期累计平均绩点
5.已有转学或转专业经历的学生;
6.应予退学的学生;
7.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8.在校期间受过违纪处分的学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及管理按照《上海健康医学院退 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实施细则》(上健医教务〔2022〕5号) 执行。
三、招收专业和计划转专业人数
表1专科层次招收专业和计划转专业人数表
序 号 | 学院 | 层次 | 专业 | 拟接收人数 |
1 | 护理与健康管理学院 | 专科 | 护理 | 3 |
2 | 康复学院 | 专科 | 康复工程技术 | 1 |
3 | 药学院 | 专科 | 药学 | 2 |
4 | 医学技术学院 | 专科 | 眼视光技术 | 2 |
5 | 医疗器械学院 | 专科 |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临床工程技 术方向、中日合作) | 2 |
总计 | 10 |
注:
1.根据《上海健康医学院全日制专科生转专业实施办 法》,专科生转专业降入下一年级,原则上无需补修课程。
2.根据《上海健康医学院全日制专科生转专业实施办 法》,各学院应控制第一类转专业学生人数,各专业转出与 转入的学生人数原则上均不得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数的5%;
第二类转专业学生不受上述计划限制。
3.对第一类转专业,允许申请转出的学生人数上限为本 专业当年招生数的10%,若超出限定人数,则根据申请转出 学生的第一学期平均绩点高低确定允许转出的学生名单;若 绩点相同,则比较第一学期必修课成绩平均分的高低。
四 、转专业资格审核(转入学生审核资格)
学生登录智慧门户,进入e 办事,在规定时间内在线申 请转专业,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经学生所在学院、拟转入 学院、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卫生保健部等部门审核通 过后,可进入转专业选拔考核环节。
五、选拔与认定的方式及规则
(一)第一类转专业学生的选拔方式
第一类转专业选拔考核中笔试或面试两个环节分值各 100分,每个环节成绩60分以下为不及格,不予转专业。
表2专科层次第一类转专业选拔与认定方式
学院 | 专业 | 选拔方式 | 分值 | 内容 | 选拔规则 |
护理 与健 康管 理学 院 | 护理 | 笔试 | 100分 | 正常人体学 | 按测试总分从高 分到低分排序, 根据拟接收人数 进行选拔。若总 分相同,根据笔 试成绩得分排出 先后,若仍有同 分的根据面试中 的沟通能力得分 排出先后。 |
面试 | 100分 | 对专业的认知 (40分)、沟通 能力等人文素 养(60分) |
康复 学院 | 康复 工程 | 面试 | 100分 | 第一学期平均 成绩(百分制) ×50%+命题答 辩×50% | 按测试总分从高 分到低分排序, 根据拟接收人数 进行选拔。如测 试总分相同,根 据第一学期大学 英语课程期末考 试卷面成绩排出 先后。 |
药学 院 | 药学 | 面试 | 100分 | 第一学期平均 成绩(百分制) ×20%+专业能 力测评×40%+ 命题答辩×40% | 按测试总分从高 分到低分排序, 根据拟接收人数 进行选拔。如测 试总分相同,根 据专业能力测试 成绩排出先后。 |
医学 技术 | 眼视 光技 | 笔试 | 100分 | 光学基础 | 按测试总分从高 分到低分排序, |
学院 | 专业 | 选拔方式 | 分值 | 内容 | 选拔规则 |
学院 | 术 | 面试 | 100分 | 考察学生的综 合素质,价值 观、审美观、转 专业动机、专业 潜质、对专业的 理解程度等 | 根据拟接收人数 进行选拔。如测 试总分相同,根 据第一学期课程 平均绩点排出先 后。 |
医疗 器械 学院 | 医疗 器械 维护 与管 理(临 床工 程技 术方 向、中 日合 作 ) | 面试 | 100分 | 第一学期平均 成绩(百分制) ×30%+专业英 语翻译×30% + 命 题 答 辩 ×40% | 按测试总分从高 分到低分,根据 拟接收人数进行 选拔。如测试总 分相同,根据第 一学期大学英语 课程期末考试卷 面成绩排出先 后。 |
(二)第二类转专业学生的认定方式
第二类转专业认定考核方式为面试,总分100分,60分 以下视为不及格,不予转专业。
表3第二类转专业认定方式
学院 | 选拔 方式 | 内容 | 总分 |
护理与健康管 理学院 | 面试 | 考察学生对专业的认知、沟通能力等人文素养 | 100分 |
康复学院 | 面试 | 考察学生的康复理念、外语听说能力、人文关怀、人际 沟通、团队合作等职业基本素养 | 100分 |
药学院 | 面试 | 考察学生对专业的认知程度、是否有能力胜任该专业的 学习以及综合素养和沟通交流能力等 | 100分 |
医学技术学院 | 面试 | 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转专业动机、专业潜质、个人的 学习态度与价值观、语言表达能力、学业规划等内容 | 100分 |
医疗器械学院 | 面试 | 考察学生的专业适应性、综合素养、沟通交流能力 | 100分 |
注:临床医学院不接收第二类转专业学生
六 、办理流程
表4转专业流程
序号 | 时间 | 事项 | 负责部门(人) |
1 | 2024年5月6日-5月10日 | 学生转专业咨询 | 各学院受理点 |
2 | 2023年5月13日-5月17日 | 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进行 资格审核。 审核流程:学生在e办 事申请,并上传相关佐 证材料,由学院先进行 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 由教务处、学生处、卫 生保健部和财务处进行 资格审核;全部资格审 核通过的,学生可进入 选拨与认定环节。 | 各学院受理点 学生所在学院 教务处 学生处 卫生保健部 财务处 |
3 | 2024年6月27日 | 选拔与认定 | 各学院 |
4 | 2024年7月3日-7月5日 | 名单公示 | 教务处 |
5 | 2024年7月8日-7月12日 | 学校审批 | 教务处 |
6 | 2024年7月15日-7月26日 | 制定学生学分补修方案 并发布 | 各学院、教务处 |
七、学院受理点(学生咨询与申请)
表5各学院咨询与申请受理点
学院 |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护理与健康管理学院 | 北苑6号楼303室 | 时老师 | 65883683 |
康复学院 | 新南苑16号楼309室 | 朱老师 | 65883301 |
药学院 | 南苑2号楼217室 | 康老师 | 65883053 |
医学技术学院 | 北苑4号楼515室 | 杨老师 | 65882802 |
医疗器械学院 | 新南苑18号楼507室 | 蔡老师 | 65882576 |
八、监督机制
教务处对选拔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65881653
九、其他要求
1.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本学期及小学期已选课 程的期末考试,无故旷考者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2.转专业学生的后续管理按照《上海健康医学院全日制 专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附 则
本方案适用于2023级全日制专科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