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 细则(2023 年修订)》有关规定,本学期在 2023 级本科生中开展 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校领导作为组长,教 务处、党委学工部、纪委等部门负责人作为副组长,成员包括相 关部门工作负责人、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学工副书记等。
二、转专业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严格遵循有关规则与程序,统一考试,双向选择,宏观控 制,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三、转专业限定条件
1.国家政策明确规定本科学习期间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不 得申请。
2.体检结果需符合申请转入专业招生时对体检结果的要求。
3.“5+3 ”一体化专业不纳入转入专业范畴。长学制(天元 班)转专业另行规定,不参照此文件。
4.本轮转专业选拔工作仅面向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接收 专业仅为临床医学(五年制)专业,名额 30 个。参照教育部《普 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对于医学学科门类的划分,我校普通 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儿科学、精神医学、眼视光 医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学共 6 个专业,其余专业则界定为非 临床医学类专业。
5.有违法违纪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四、转专业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申请转专业学生为在读(不含休学)一年级全日制本科学 生(不含定向学生、专转本、二学位学生)。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 申请转专业学生已修必修课程首次考核无不及格记录。
5.学业总评成绩(
) 专业排名要求(免修、体育保健及格课程不纳入成绩统计):大一第一学期学业总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 15%的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方可报名临床医学专业。排名占比=名次/专业人数×100%(四舍五入法取整,不保留小数位)
五、本次转专业工作安排
2024 年 1 月 17 日前,各开课学院完成期末成绩录入和提交。 如学生对成绩有疑问,必须在 1 月 24 日前完成成绩复查事宜,转 专业报名工作一旦启动,不再接受成绩变更处理。
1 月 29 日前,教务处发布学生学业总评成绩,启动转专业报 名工作。
1 月 31 日前,学生完成线上申请转专业(具体流程另行通知)。 2 月 1 日前,各学院完成学生线上申请材料审核。
2 月 2 日前,教务处发布面试学生名单(教务处网页公布), 本研学工部提供面试学生的高考成绩及相应高考满分数据。
2 月 21-22 日,教务处组织转专业学生面试工作,公示同意 转专业学生名单。
2 月 23 日,转专业学生学籍编入转入学院管理,按学校规定 时间至转入学院报到。
六、录取程序
(一)面试
学业总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 15%的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可 参加综合评价考核,通过结构化面试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沟通 表达能力、培养潜质等,各考场面试评分按照统计学方法进行标 化,确保面试结果客观、公平、有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录取
第一轮转专业最终录取方案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
分录取。综合成绩折算办法:高考分数/高考满分×100×30%+第一 学期学业总评成绩×40%+综合评价分×30%。
(三)分班
转入临床专业的学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蛇形分布至第一临 床医学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起始学院按轮次交替。
七、其他事项
1.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进行课程认 定,并补修所缺的核心课程。
2.本次转专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请各学院、相关单位积极组织落实,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