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学院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马鞍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 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充 分发挥学生的专业特长,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有 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机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 理规定》和《马鞍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细则。
一、学生转专业的条件
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的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 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专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 定的医疗单位诊断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学校 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 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 部队)或经学校认定的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 需要转专业的。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一)考试有作弊行为的;
(二)受记过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艺术学类专业与非艺术学类专业不得互转;
(五)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
(六)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七)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八)招生时上级主管部门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 的。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各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制定拟 接收转入学生数量、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录取办法,报教务 处审批后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二)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每学年组织一次,安排在第 二学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每学年组织两次,分别 安排在第一学期、第二学期进行。学生按通知规定时间在教 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马鞍山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将 申请表交至学生本人所在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三)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以同时填报两个转专业 志愿,排第一位的为第一志愿,第二位的为调剂志愿;
(四)各学院对学生转专业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 见后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申请表汇总上报教务处复核,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各学院负责通知学生本人;
(五)教务处将复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发送至各学院,各 学院安排具体考核时间、地点报教务处汇总公示,考核结束 后各学院将考核结果和拟录取名单上报教务处;
(六)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第一志愿录取,
第二阶段为调剂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综合排名、择 优录取”的原则,第一志愿录取达到专业接收计划名额的, 该专业不再进行调剂志愿录取;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未达到 接收人数上限时,二级学院可选择不进行考核直接录取;
(七)教务处将考核结果和拟录取名单汇总后提交校长 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在当学 期末下文公布。
四、其他
(一)根据就业形势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学校认为 确实有必要调整少量学生专业的,在学生同意的前提下,将 主动对学生专业进行调整;
(二)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 部队)或经学校认定的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 时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三)学生申请转专业经批准后,应按同年级所转专业 的教学计划完成应修课程,未修课程不计入转专业当年学籍 处理未通过课程门数。未修课程应当及时补修,补修原则上 须插班学习,如遇课程有冲突的情况,可以申请少量课程免 听,免听手续按《马鞍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 细则》相关规定办理。补修课程考核未通过可参加课程补考, 补考仍未通过可参加课程重修。如遇特殊情况,可申请编入 下一年级,课程学习按下一年级的培养方案执行。
五、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马鞍山学院全
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校政字〔2020〕124号)
同时废止。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