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职业学院2023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在校生转专业规定》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每学年第一学期(19-20周12月底-1月初)启动转专业工作,第二学期开学前完成。要求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转专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高考分数不低于拟转入专业录取分数线;
(二)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在原专业学习期间,必修课、限选课考试全部及格,且成绩排名年级专业前10%者;
(四)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或其他方面的特殊要求。
以下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审核,报学校单独研究处理:
(一)学生因某种疾病、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可以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二)保留学籍、休学学生复学时已无原专业者;
(三)退役士兵入学、复学后申请转专业者。
二、转专业相关限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春季高考、五年一贯制、校企合作、“3+2”专本贯通培养者;
(二)定向培养或按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者;
(三)文科转理科类(兼收专业除外)、非师范类转师范类者;
(四)已进入毕业年级者;
(五)保留学籍、休学者。
三、转专业具体流程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高考基本信息(含高考成绩报考专业)、学籍注册情况、是否受过纪律处分、有无不及格课程、是否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在本学院公示3日后,报学校教务处。
学校汇总审核拟转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第二学期开学前完成相关手续,并在学信网上完成专业调整。
各学院根据转专业最终结果,办理相关手续,做好班级宿舍调整、教材领取等工作安排,并指定专人负责转专业学生学籍、档案等材料的交接及其他后续工作。
四、课程修读说明
学生原专业考试已合格课程成绩与学分符合转入专业课程要求的,记入学籍档案;不符合要求的,可作为选修课成绩的学分记入。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由学生本人申请补修,考试成绩和学分记入对应课程学分;
五.注意事项
为避免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盲目性,各学院一定通过多渠道、多方式进行专业介绍做好转专业宣传、引导、答疑工作,务必要通知学生,一定按照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申请转专业学生必须参加当学期的期末考试,缺考、旷考、缓考、考试不及格者无转专业资格。
附件: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x